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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争议案分析

发布时间:2024/6/11       访问量:94

2023年,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员工周某发现,公司自其入职以来,一直未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周某与公司沟通未果,随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及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律师分析指出,公司未为周某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法律规定,周某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并可要求支付逾期缴纳的赔偿金。律师建议周某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以证明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实。同时,律师提醒其他员工,在遇到社会保险缴纳问题时,也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确实存在未为周某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因此,法院判决公司必须为周某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逾期缴纳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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