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家山律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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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KNOWLEDGE
发布时间:2024/6/6 访问量: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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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胥家山律师(助理)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0、2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