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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律师法律上如何规定的呢?

咨询时间:2024/1/5 10:20:22   回复人:胥家山律师(助理)   访问量:8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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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胥家山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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