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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档案遗失后应注意仲裁时效,及时追偿

发布时间:2024/6/27       访问量:58

员工档案遗失,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应尽快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补办档案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员工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2.员工应尽可能收集与工作经历、工资、社保等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3.在提起仲裁之前,员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档案遗失的问题,以减少可能的法律纠纷。

4.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应当在发现档案遗失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不成功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员工在档案遗失后,及时维权。同时,也要注意遵守仲裁时效的规定,避免因时效问题而丧失维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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