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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公司领取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二倍工资差额要缴纳个税吗?
[2024-1-13]
回复
答:您好!关于公司补偿金缴纳个税的问题回复如下: 这需要分不同情形而定。 一、经济补偿需要缴纳个税,但有免征额度。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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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南京的律师,公司事项的变更影响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吗?
[2024-1-13]
回复
答:您好!您的法律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相关事项是这个独立主体的组成部分,当某个部分变化时,用人单位这个主体并没有发生变化。比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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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在读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吗?
[2024-1-12]
回复
答: 有人认为,在校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学业,要接受学校的各项管理,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能形成劳动关系。但是法律并未禁止在校学生的就业权,在校学生的身份与劳动者的身份并不冲突,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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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新员工入职体检可以不要求做吗
[2024-1-12]
回复
答:" 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招聘成本,往往不对应聘者进行入职体检,实际用工后发现该员工健康状况不好,这时再想解除劳动合同不仅非常困难,还要付出经济成本。 主要有两个问题: 一是医疗期的问题。 员工与单位只要形成劳动关系,至少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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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制是什么?
[2024-1-11]
回复
答: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44小时更改为40小时。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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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南京律师,已发放录用通知书产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吗?
[2024-1-11]
回复
答: 答案是,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实际用工为标准,如果没有实际用工,双方不形成劳动关系,自然就不是劳动争议。 因录用通知书产生的争议是不是劳动争议,就看发放录用通知书和实际用工的顺序。如果是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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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南京律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2024-1-10]
回复
答: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确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44条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第一项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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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需要招收一位外国人,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
[2024-1-10]
回复
答:关于用人单位招收外国人,有以下注意事项: 首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医师执业签证入境,取得外国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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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高管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给他二倍工资吗?
[2024-1-9]
回复
答: 高管人员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在公司中负有管理职责,特别是公司的总经理、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本身就负责人事管理等工作,在明知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不督促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本身就是工作失职,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公司的总经理、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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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动者的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2024-1-9]
回复
答: 用人单位已经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为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招用劳动者后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本单位工作,没有续订劳动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比如签订劳务协议、合作协议、承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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